# tcnr1130200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消防安全設備維護工作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區聯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47,000
決標折數
97.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7.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蔡欣沛/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333/1327
機關代碼 A.17.2.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人 請購-蔡欣沛/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333/1327
傳真號碼 (04)23590985
電子郵件信箱 vickylu@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於履約期間如經本分署評估執行績效良好者,本分署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每次辦理後續擴充條件時,雙方須再辦理議價程序。 2.後續擴充條款:本分署若維持原履約條件時,得依前揭條款且經廠商同意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時,每次擴充期間為1年,擴充次數上限為2次,預訂執行經費為新臺幣200萬元整(每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0 09:3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符合「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 投標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合格消防設備士或師1員證照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影本(如勞工保險相關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3次公告因修正招標規範及履約期限,係屬重大變更,故比照第一次招標方式辦理,未以最新公告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投標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蔡欣沛/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333/1327
機關代碼
A.17.2.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人
請購-蔡欣沛/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333/1327
傳真號碼
(04)23590985
電子郵件信箱
vickylu@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於履約期間如經本分署評估執行績效良好者,本分署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每次辦理後續擴充條件時,雙方須再辦理議價程序。 2.後續擴充條款:本分署若維持原履約條件時,得依前揭條款且經廠商同意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時,每次擴充期間為1年,擴充次數上限為2次,預訂執行經費為新臺幣200萬元整(每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0 09:3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符合「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者。 投標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合格消防設備士或師1員證照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影本(如勞工保險相關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3次公告因修正招標規範及履約期限,係屬重大變更,故比照第一次招標方式辦理,未以最新公告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投標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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