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建築事務所:
a.開業證明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
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
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以網路電⼦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2.本案服務費用已包含一切送審、請照(如有室內裝修或其他許可執照申請)及一切文書所需費用。
3.本案須辦理至少一次工程查核,廠商應辦理各項查核文件及監造抽查驗作業。
4.為配合政策推動,投標文件資料如採用ODF檔案,如需使用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下載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及閱讀操作說明手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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