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nr1120081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度影印及裝訂開口契約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美影印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7,992
原始預算
$ 771,760
底價金額
$ 614,800
決標折數
76.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7.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請購-周孟儒/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279/1327
機關代碼 A.17.2.3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人 請購-周孟儒/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279/1327
傳真號碼 (04)23590985
電子郵件信箱 vickylu@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若以達契約價金上限,本分署保留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項目及決標單價增購之權利,雙方無須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百分之二十,計新臺幣15萬4,352元整,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2 17:00
開標時間 112/10/03 14: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至少符合有以下其中1項特定營業項目: 1. C【製造業】 2.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3. I【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4.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6. 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或社福團體,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或社福團體,應提供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因修正投標須知廠商資格,係屬重大變更,故比照第一次招標方式辦理。 履約期限:本契約訂購有效期限為自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凡合於採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請購-周孟儒/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279/1327
機關代碼
A.17.2.3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人
請購-周孟儒/採購-林陸嬉
聯絡電話
(04)23592181#1279/1327
傳真號碼
(04)23590985
電子郵件信箱
vickylu@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若以達契約價金上限,本分署保留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項目及決標單價增購之權利,雙方無須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百分之二十,計新臺幣15萬4,352元整,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2 17:00
開標時間
112/10/03 14: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至少符合有以下其中1項特定營業項目: 1. C【製造業】 2.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3. I【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4.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6. 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或社福團體,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或社福團體,應提供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因修正投標須知廠商資格,係屬重大變更,故比照第一次招標方式辦理。 履約期限:本契約訂購有效期限為自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凡合於採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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