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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具有規劃與執行之整體性考量,為督促廠商履約,故採收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
1.依法設立之相關營利事業機構,克盡納稅義務,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者,並符合採購法相關規定者。
2.經依法立案之大學校院(大學校院內單位應以學校名義參加)或學術研究機構,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者。
3.以上依法設立之營利事業機構、法人、團體、大學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須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註:投標廠商屬公(私)立校院及公立機構得以立案證明、組織條例或規程或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等;屬法人得以財(社)團法人之法院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財團法人聘、選任董(監)事、常務董(監)事、董事長之會議紀錄或社團法人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屬團體得以工(公)會之立案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理事長當選證書或代表人證書、1年內經主管機關核備召開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等相關會議紀錄證明文件,免附前1, 2,3等三項證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關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翌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次配合修正招標規範附件3經費概算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