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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若已達契約價金上限,本分署保留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項目及決標單價增購之權利,雙方無須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百分之20,計新臺幣70萬元整,期限至民國112年4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簡報室(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相關營利事業機構,克盡納稅義務,營業項目須具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並符合採購法相關規定者。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因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不予開決標,故比照第一次招標方式辦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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