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執行績效良好,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
110年度預定執行預算金額:新臺幣201萬6,000元整(含稅)。執行計畫期間: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克盡納稅義務,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並符合採購相關規定者。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