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Y106 已決標公告

115年桃竹苗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勞務委託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56,000
原始預算
$ 8,060,429
底價金額
$ 7,95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劉小姐)/採購(余先生)
聯絡電話 (03)4855368#2113
機關代碼 A.17.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
聯絡人 需求(劉小姐)/採購(余先生)
聯絡電話 (03)4855368#2113
傳真號碼 (03)4881308
電子郵件信箱 an11807@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4: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4樓4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登記或證明文件:(符合以下任一類即可;可提供影本) 第一類:核准立案之非營利財團、社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明列有就業促進相關事項。證明文件:財(社) 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書、設立章程,最近一期負責人當選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之任期於截止投標日前應為有效效期,財團法人-以負責人當選該次會議紀錄代替),如遇代表人改選另檢附改選證明文件以佐證當選資格。 第二類:公私立學校。證明文件:公、私立學校主管機關提供之立案證明或法院登記證書。 第三類:政府機關。證明文件:確定投標之正式函文。 第四類:醫療機構。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核准之開業登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劉小姐)/採購(余先生)
聯絡電話
(03)4855368#2113
機關代碼
A.17.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
聯絡人
需求(劉小姐)/採購(余先生)
聯絡電話
(03)4855368#2113
傳真號碼
(03)4881308
電子郵件信箱
an11807@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4: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4樓4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登記或證明文件:(符合以下任一類即可;可提供影本) 第一類:核准立案之非營利財團、社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明列有就業促進相關事項。證明文件:財(社) 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書、設立章程,最近一期負責人當選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之任期於截止投標日前應為有效效期,財團法人-以負責人當選該次會議紀錄代替),如遇代表人改選另檢附改選證明文件以佐證當選資格。 第二類:公私立學校。證明文件:公、私立學校主管機關提供之立案證明或法院登記證書。 第三類:政府機關。證明文件:確定投標之正式函文。 第四類:醫療機構。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核准之開業登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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