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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後金額上限至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擴充期間上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4樓4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甲、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附具下列文件: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有效之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土木包工業(E102011)並附具下列文件: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工程記載手冊。
3.有效之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室內裝修業(E801060)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含施工廠商)。
2.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證書。
乙、廠商納稅之證明。
以上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附件:
原為(7)空白標單
更正為(7-1)空白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及(7-2)空白標單(單價分析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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