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Y03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第一次委託民間機構辦理青年職業訓練專班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0,000,000
底價金額
$ 7,81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代碼 A.17.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冠吟(需求)/紀桂尚(採購)
聯絡電話 (03)4855368#1349/1128
機關代碼 A.17.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
聯絡人 劉冠吟(需求)/紀桂尚(採購)
聯絡電話 (03)4855368#1349/1128
傳真號碼 (03)4881210
電子郵件信箱 cksmh@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0:30
開標地點 32651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3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51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起至結訓後130日曆天;至遲108年3月31日前開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登記或證明文件:(符合以下任一類即可) 第一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證明文件: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或公、私立學校立案證明(影本)。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於桃竹苗地區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證明文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證明文件:財(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書、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最近一期負責人當選證書(財團法人-以負責人當選該次會議紀錄代替)。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如增設教室,應經地方政府核准;其距離不得超過立案班址100公尺,實習場所應設於便利教學地點。 證明文件:經地方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證明文件(影本)。 第五類: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證明文件:工(公)會之立案證書、設立章程(與人才培訓有關)。 第六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如有需求、規格等問題,請洽03-4855368#1349劉小姐, 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洽分機1124紀先生。 2.依投標須知第56條規定: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 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或依「中央政府總預算未 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3.依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青年職業訓練專班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冠吟(需求)/紀桂尚(採購)
聯絡電話
(03)4855368#1349/1128
機關代碼
A.17.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
聯絡人
劉冠吟(需求)/紀桂尚(採購)
聯絡電話
(03)4855368#1349/1128
傳真號碼
(03)4881210
電子郵件信箱
cksmh@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0:30
開標地點
32651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3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51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八五一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起至結訓後130日曆天;至遲108年3月31日前開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登記或證明文件:(符合以下任一類即可) 第一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證明文件: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或公、私立學校立案證明(影本)。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於桃竹苗地區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證明文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證明文件:財(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書、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最近一期負責人當選證書(財團法人-以負責人當選該次會議紀錄代替)。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如增設教室,應經地方政府核准;其距離不得超過立案班址100公尺,實習場所應設於便利教學地點。 證明文件:經地方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核准設立短期補習班證明文件(影本)。 第五類: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證明文件:工(公)會之立案證書、設立章程(與人才培訓有關)。 第六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如有需求、規格等問題,請洽03-4855368#1349劉小姐, 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洽分機1124紀先生。 2.依投標須知第56條規定: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 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或依「中央政府總預算未 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3.依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青年職業訓練專班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