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wda1120136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聯合徵才活動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7,253,000
原始預算
$ 7,370,323
底價金額
$ 7,25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代碼 A.17.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孟育/詹欣蕙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477/1605
機關代碼 A.17.2.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人 謝孟育/詹欣蕙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477/1605
傳真號碼 (02)89956391
電子郵件信箱 hui328@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0 14: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4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性質擇一檢附): (1)第1類: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第2類:法人團體。 A.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影本、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B.學校以外之財團法人: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3)第3類:學校單位。 A.公立學校:教育部設立許可文件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B.私立學校: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非應備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區域: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 二、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予投標。 三、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四、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領標憑證。 五、本案招標標文件係以開放文件格式(ODF)處理,領標廠商得自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 自行下載安裝。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玉里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74,286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孟育/詹欣蕙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477/1605
機關代碼
A.17.2.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人
謝孟育/詹欣蕙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477/1605
傳真號碼
(02)89956391
電子郵件信箱
hui328@w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0 14: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4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性質擇一檢附): (1)第1類: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第2類:法人團體。 A.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影本、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B.學校以外之財團法人: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3)第3類:學校單位。 A.公立學校:教育部設立許可文件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B.私立學校: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非應備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區域: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 二、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予投標。 三、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四、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領標憑證。 五、本案招標標文件係以開放文件格式(ODF)處理,領標廠商得自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 自行下載安裝。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玉里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74,286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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