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608/1613
電子郵件信箱
teresa8839@wd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依機關通知需時需量分批交貨,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核可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成履約:
泰山職業訓練場: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之1號
五股職業訓練場: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4至8樓
基隆職業訓練場:基隆市中正區平一路21號之5(無電梯)
宜蘭職業訓練場: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3段500巷1號
二、本案履約期限:依機關電話通知需時需量或傳真「需時需量通知單」分批交貨,技能檢定及技能競賽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其餘類別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三、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四、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前提供電子領標憑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