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216/160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登記核可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將基本文件、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裝入「資格及規格文件封」或廠商自備之不透明容器中,並於封面載明諸如「資格及規格文件封」字樣;另將價格文件單獨裝入「價格文件封」並於封面載明諸如「價格文件封」字樣,再將「資格及規格文件封」及「價格文件封」共同裝入大標封。
二、依招標機關通知各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地點包含: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2.創客基地: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21號7樓
3.基隆就業中心:基隆市中正路102號
4.六堵分站:基隆市七堵區工建北路1之2號
5.羅東就業中心: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50號
6.銀髮人才資源中心:新北市永和區自由街64號1樓
7.花蓮就業中心:花蓮縣花蓮市國民三街25號
8.玉里就業中心:花蓮縣玉里鎮光復路160號
9.金門就業中心: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10.連江就業中心:馬祖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47之4號
11.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12號3樓
三、廠商應於投標時提出產品實體樣品(各款各色至少各1件)及清單1份。
四、履約期限為依機關電話或傳真通知分批交貨,每批經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商品交貨至指定地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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