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電話
(02)89956399#2621/160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其擴充條件依廠商實際履約表現情形,經機關核准同意後,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格辦理續約:
(1)擴充上限金額為新台幣160萬元。
(2)標的及數量:智慧製造學習系統1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並符合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包括-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與招標標的相關者)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後聯絡請購人確認交貨時間、地點。
二、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成履約:本分署五股職業訓練場(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6樓B604教室)
三、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四、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領標憑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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