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電話
(02)89956399#1606/1626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以相同決標單價、項目及本預算金額為上限(218萬0,700元)保留增購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金屬、機械製造、電機及電子器材、其他工業製品等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大類之相關細類)、五金及日常用品、機械器材、電子材料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06、F113、F119之相關細類)、五金及日常用品、機械器材、電子材料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206、F213、F219之相關細類)、珠寶及貴金屬製品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G01010)、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5010)、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215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 ,其他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相關者。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機關電話通知需時需量或傳真「需時需量通知單」分批交貨,技能檢定及技能競賽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其餘類別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二、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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