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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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投標廠商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本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總務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牌型號明細表:提供符合或優於本案租用設備之廠牌型號及型錄(影本可,不得塗改),並請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4年個人電腦暨各類型週邊設備租用案種類、規格、數量表」所標示順序逐項填列,以利審查。
3.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上述文件請依規定填寫並蓋妥印章)。
本案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包括本局各辦公室、各地辦事處辦公室及各行政分署(附件1「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4年個人電腦暨各類型週邊設備租用案數量分布表」、附件2「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服務據點地址及電話一覽表」)。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廠商資格證明補充:詳「投標須知第64點」。
4.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向本局查詢,需求規格方面疑問,請洽:02-23961266分機1229數位服務組謝先生,招標投標疑問,請洽:02-23961266分機2708秘書室總務科施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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