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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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須於110年11月8日17時30分前,由投標廠商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本局11樓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備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向本局(電話02-23961266分機3806農民保險組 顏小姐,或分機3118 秘書室 郭先生)洽詢
現場勘查時間:110年11月4日(星期四) 下午2時至4時
場地-永和倉庫:新北市永和區民權路53號2樓
連絡人及電話:本局農民保險組顏惠華小姐,電話:
02-23961266分機3806
-勞工退休金組倉庫: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9樓
連絡人及電話:本局勞工退休金組楊人超先生,電話:
02-23961266分機5285
-國民年金組倉庫: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B1
連絡人及電話:本局國民年金組周雅華小姐,電話:
02-23961266分機64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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