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
電子郵件信箱
15518@ms.b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
開標地點
本局雲林辦事處現址(64050雲林縣斗六市興華街7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局11樓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營造廠。
(二)投標廠商應備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承攬工程手冊。
(3)營造業登記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5)專業技師資格認證書。
(6)納稅證明。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
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3.切結書:
(1)廠商切結書。
(2)執業技師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詳如招標文件
二、開標前現場勘查-請向本局雲林辦事處蘇小姐(05-5321787)登記領勘。
三、領取招標文件間及方式:
(一)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7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領取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本局所附相關資料,如有疑問,得向本局秘書室總務科
楊先生(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3126)或本局委託設計監造單位李澤昌建築師事
務所陳小姐(電話:04-22967708或0972801372)查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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