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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欲續約,應在契約屆滿前4個月之前,以書面徵求機關同意,經機關同意後,本契約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延長,每次延長1年,惟最多以2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1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11樓總務科
履約期限
106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二)廠商應備文件:(如廠商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得免繳驗該項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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