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6001626 已決標公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事務處理委外作業案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決標日:105/10/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鑫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181,342
原始預算
$ 3,920,000
底價金額
$ 39,181,34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機關代碼 A.1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朝欽
聯絡電話 (02)23961266#2009
機關代碼 A.1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聯絡人 程朝欽
聯絡電話 (02)23961266#2009
傳真號碼 (02)23410418
電子郵件信箱 17759@ms.b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欲續約者,需於履約期間無重大違約,並在契約期滿3個月前以書面徵求本局同意後,得以依原契約價金及契約條件續約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7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投標廠商寄達「台北郵政第5-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本局1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廠商應備文件:(如廠商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得免繳驗該項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填寫並蓋妥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朝欽
聯絡電話
(02)23961266#2009
機關代碼
A.1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聯絡人
程朝欽
聯絡電話
(02)23961266#2009
傳真號碼
(02)23410418
電子郵件信箱
17759@ms.b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欲續約者,需於履約期間無重大違約,並在契約期滿3個月前以書面徵求本局同意後,得以依原契約價金及契約條件續約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7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投標廠商寄達「台北郵政第5-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本局1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廠商應備文件:(如廠商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得免繳驗該項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填寫並蓋妥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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