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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涉機關工程品管專業之重要服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 有效期內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ii.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iii.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iv. 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 電機技師事務所:
i. 電機技師證書。
ii. 有效期執業執照。
iii. 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 建築(技)師事務所:
i. 建築(技)師證書。
ii. 有效期執業執照。
iii. 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更正廠商資格摘要,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項內,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v. 電機技師證書、電機技師受雇投標廠商證明文件、有效期執業執照、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僅限於電機技師執業之顧問公司方符資格,考量本案性質尚可開放其他領域專業之工程顧問公司投標,擬放寬資格為「iv.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之內容若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惟因此次更正尚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擬酌予延長截止投標時間至114年12月18日17時,並於114年12月19日上午10時辦理資格審查作業。
3.原訂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其一規定:如因機關招標因素致無法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月第1個工作天」開始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修正為「次月1日」,此修正尚非重大變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