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obf175@mail.mkpor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114年計1年之後續擴充權利。
(二) 預計擴充所需金額為新臺幣469萬1,051元整,其後續擴充之工作項目、數量、履約條款及金額與投標標價清單等相同條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後續依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營業項目:航空站地勤業、機械製造業或機械安裝業】非電子採購網所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執行期間如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被依本法第51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減價權。
3.勘查現場:
本案位於澎湖機場,投標人在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資料,或洽機關業務承辦人員單位名稱:郭芳穎(業務組);電話:(06)9229121 會同前往勘查現有環境與設備狀況,以瞭解本檢驗案工作性質及各項系統設備等承包有關資訊,以確保本案順遂,若未勘查現場草率從事,致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4.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