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CMT-115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6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泊安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4,180
原始預算
$ 824,040
底價金額
$ 790,000
決標折數
86.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代碼 A.15.6.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珮瑄
聯絡電話 (836)55657
機關代碼 A.15.6.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李珮瑄
聯絡電話 (836)55657
傳真號碼 (836)56504
電子郵件信箱 mt8340@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3/18
原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4:00
開標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工作場所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為保障場所保安及設施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日~118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需包含下列3項之一: (1)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3) 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二、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行政院勞委會升降機裝修丙級技術士以上資格),並檢附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至少6名(附名單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原案名為「115年6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更正案名為「115年7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 2.更正履約期限為「115年7月1日至118年6月30日」。 3.招標文件之案名更正為「115年7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6.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珮瑄
聯絡電話
(836)55657
機關代碼
A.15.6.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李珮瑄
聯絡電話
(836)55657
傳真號碼
(836)56504
電子郵件信箱
mt8340@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3/18
原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4:00
開標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工作場所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為保障場所保安及設施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日~118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需包含下列3項之一: (1)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3) 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二、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行政院勞委會升降機裝修丙級技術士以上資格),並檢附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至少6名(附名單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原案名為「115年6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更正案名為「115年7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 2.更正履約期限為「115年7月1日至118年6月30日」。 3.招標文件之案名更正為「115年7月~118年6月北竿機場電梯升降設備維護保養契約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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