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JJ-113001 已決標公告

南竿機場113-116年(3年)飲水機租賃、維護及勞務工作外包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發企業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0,000
原始預算
$ 1,137,543
底價金額
$ 1,050,000
決標折數
82.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代碼 A.15.6.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榕瑞
聯絡電話 (836)26502#12
機關代碼 A.15.6.10
單位名稱 業務組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曹榕瑞
聯絡電話 (836)26502#12
傳真號碼 (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 fg8104@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在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程序續約或簽訂新契約前,機關得洽請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惟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實給付契約價金,後續擴充之期間以6個月為限,並以機關通知之期限為準,其擴充之金額為18萬9,590元整(113萬7,543元÷36個月*6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26
原公告日 113/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30 09:0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第二航廈2樓會議室(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馬祖航空站42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站地處離島,唯恐廠商得標後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站地處離島,唯恐廠商不履約,影響機關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馬祖航空站辦公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3年09月01日至116年08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機關未能於起日前30日(含例假日)決標,始日以機關(或決標時)通知廠商履約之日為始日,契約期間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通信領標:以掛號信函郵購投標文件,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南竿機場113-116年(3年)飲水機租賃、維護及勞務工作外包案」,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須使用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並附已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郵政標準信封1個(廠商應自行衡量買標及投標之時限,貼足航空快捷回郵郵資新台幣170元),以便回寄投標文件資料。 2.親自領標: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辦公室)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停止發售)。 3.本站地處離島(在馬祖),為避免投標人錯估標案內容,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得於截標前2日聯繫承辦人前來本站勘查現場,以瞭解交通、工作環境及人員配置,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而得標時,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 113年7月25日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如下: 適逢凱米颱風侵襲,本案延長2天(不含假日)預計截止投標113年7月30日9時,開標時間113年7月30日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6.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榕瑞
聯絡電話
(836)26502#12
機關代碼
A.15.6.10
單位名稱
業務組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曹榕瑞
聯絡電話
(836)26502#12
傳真號碼
(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
fg8104@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在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程序續約或簽訂新契約前,機關得洽請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惟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實給付契約價金,後續擴充之期間以6個月為限,並以機關通知之期限為準,其擴充之金額為18萬9,590元整(113萬7,543元÷36個月*6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26
原公告日
113/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30 09:0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第二航廈2樓會議室(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馬祖航空站42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站地處離島,唯恐廠商得標後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站地處離島,唯恐廠商不履約,影響機關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馬祖航空站辦公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3年09月01日至116年08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機關未能於起日前30日(含例假日)決標,始日以機關(或決標時)通知廠商履約之日為始日,契約期間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通信領標:以掛號信函郵購投標文件,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南竿機場113-116年(3年)飲水機租賃、維護及勞務工作外包案」,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須使用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並附已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郵政標準信封1個(廠商應自行衡量買標及投標之時限,貼足航空快捷回郵郵資新台幣170元),以便回寄投標文件資料。 2.親自領標: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第二航廈2樓辦公室)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停止發售)。 3.本站地處離島(在馬祖),為避免投標人錯估標案內容,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得於截標前2日聯繫承辦人前來本站勘查現場,以瞭解交通、工作環境及人員配置,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而得標時,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 113年7月25日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如下: 適逢凱米颱風侵襲,本案延長2天(不含假日)預計截止投標113年7月30日9時,開標時間113年7月30日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0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