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分局2樓開標室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分局總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分局2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帳號:24298102123030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分局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三、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14 年 12月 18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東工分局政風室: (1)電話:03-938-9084、 (2)傳真:03-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