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B-X-007 已截止

代辦「臺鐵公司縱貫線新豐竹北間K97+600~K98+760邊坡整治工程」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公告日:114/05/23 截止日:114/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8,188,585

押標金
$ 4,4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6/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怡仁
聯絡電話 (04)22252627#313
機關代碼 A.15.5.2
單位名稱 工事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聯絡人 王怡仁
聯絡電話 (04)22252627#313
傳真號碼 (04)22252618
電子郵件信箱 myj_wang@rbcreo.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188,5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6/06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A.15.5.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7月~115年12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上級機關既有範本及標案特性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基本資格:除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外,須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含分包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1) 受停業處分。(2) 「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3)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應附具之文件: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營造業登記證(3)承攬工程手冊(含1至12頁)(4)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切結書(正本)6.足額之押標金票據或憑證(正本)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工程須依核定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執行,監督管理機關為新竹縣政府。 2.工區一採夜間施工,須利用鐵路運輸施工機具及材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5月27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得不予受理。 4.依工程會訂定「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一覽表」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2次開標之廠商家數規定,得不受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由招標機關決定,本案已經簽奉核准需達3家(含)以上始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5.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怡仁
聯絡電話
(04)22252627#313
機關代碼
A.15.5.2
單位名稱
工事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聯絡人
王怡仁
聯絡電話
(04)22252627#313
傳真號碼
(04)22252618
電子郵件信箱
myj_wang@rbcreo.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188,5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6/06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A.15.5.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7月~115年12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上級機關既有範本及標案特性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基本資格:除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外,須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含分包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1) 受停業處分。(2) 「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3)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應附具之文件: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營造業登記證(3)承攬工程手冊(含1至12頁)(4)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切結書(正本)6.足額之押標金票據或憑證(正本)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工程須依核定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執行,監督管理機關為新竹縣政府。 2.工區一採夜間施工,須利用鐵路運輸施工機具及材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5月27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得不予受理。 4.依工程會訂定「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一覽表」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2次開標之廠商家數規定,得不受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由招標機關決定,本案已經簽奉核准需達3家(含)以上始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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