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278 -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约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上级機關既有範本及標案特性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施工廠商應為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含分包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15 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下列
(1)或(2)項之高鐵或鐵路或捷運工程之工程實績:
1.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3,200萬元。
2.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億8,020 萬元。
(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
應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
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以下規定: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5,802 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
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
表(正本或影本),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 億3,160 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
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配合
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與投標者,不受總負債金額不超過
權益四倍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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