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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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採購契约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上级機關既有範本及標案特性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除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外,須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上述各項資格。代表廠商以外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含分包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共同投標者,應具備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投標廠商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鐵路(含臺鐵、高鐵、捷運)工程之施工實績(須包含軌道鋪設工作)。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5,59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億3,990萬元。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投標廠商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25 kV鐵路(含高鐵)電車線工程之施工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28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700萬元。
2.單獨投標者,應具備資格:
(1)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述1.(1)及1.(2)資格。
(2)投標廠商具備上述1.(1)資格,並能出示符合1.(2)項資格分包廠商證明文件者。
(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不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應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以下規定:
1.權益:
(1)甲等綜合營造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9,490萬元。
(2)甲級電器承裝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720萬元。
(3)共同投標:各業權益應符合上述(1)及(2)項資格,若跨業者,其權益不低於所跨業規定權益之合計數。
(4)單獨投標: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1,21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三)投標廠商部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者,各業僅限以1家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且不得與投標廠商同業,分包廠商之投標資格證件應同時檢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並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辦理。
第1次補充公告說明如下:「本標招標文件、施工規範因部份修正及新增,需另行補充公告,爰延長等標期15天。」
第2次更正公告詳CJ05標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