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1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fuukolin@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增租及契約期滿續租權利,續租期間以1年為上限,續租之月租金以限制性招標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03萬2,000元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
開標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6年 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至116年底均採用固定車輛,除發生重大事故,不另要求定期更換車輛,故無物價調整之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有車輛租賃業之影本)。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1期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特定條款規格。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授權書。
(七)切結書。
(八)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需修正招標公告如下:
一、財物採購契約:
1.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原契約契約價金給付為租賃期間每輛車,均以每月實際使用特定日數(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17點)核計按月支付,前項敘述恐有令廠商認為按使用特定日核計(單位:日輛),惟本案應依本契約所訂每月單價核算租費(單位:月輛),故修正本條規定,並補充說明。
二、租車特訂條款:
1.該章二、車輛規格需求表,其中「3.DVD影音系統」經查係為過去車輛款式所配備之配件,惟現今車輛均採電子影音系統,若要求廠商提供,恐窒難辦理,刪除本項。
2.該章二、車輛規格需求表,「12.原廠配備座椅,中間走道或第二排二座型」,其中中間走道或第二排二座型與本案要求9人座規格不一致,為求統一,刪除本項。
3.該章七、交車期限,因原訂租期114年3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考量本案決標日為114年2月25日,如要租車公司決標後依原規定時間內(114年3月1日)交車,恐有窒礙難行,爰本條修正為「於各車租約起始日前交車,如有無法期限內提供,請另敘明正當理由,送本分局備查,並由甲方另通知應交車日期,期間租金不得請領。」。
4.該章部分內容(不涉及重大更正)已一併修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