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電子郵件信箱
a00572@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一分局41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 210個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上級機關採購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承辦人
工務科黃詠仁、電(02)8970-627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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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1.廠商疑義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期限前提出,逾期提出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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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01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工務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
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