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F010P001 已決標公告

樹林辦公園區外牆防水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淞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40,000
原始預算
$ 23,312,645
底價金額
$ 23,310,000
決標折數
84.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4.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3
機關代碼 A.15.4.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3
傳真號碼 (02)89705233
電子郵件信箱 a00572@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一分局41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 21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上級機關採購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承辦人 工務科黃詠仁、電(02)8970-6277#2203 ------------------------------------------------
其他:注意事項 1.廠商疑義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期限前提出,逾期提出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01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工務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 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3
機關代碼
A.15.4.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3
傳真號碼
(02)89705233
電子郵件信箱
a00572@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一分局41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 21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上級機關採購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承辦人 工務科黃詠仁、電(02)8970-6277#2203 ------------------------------------------------
其他:注意事項
1.廠商疑義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期限前提出,逾期提出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01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工務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 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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