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8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汽機車證照(The annual motor vehicles licenses in 2025.)

交通部公路局 決標日:114/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五洲事務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152,470
原始預算
$ 22,744,600
底價金額
$ 21,607,300
決標折數
9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代碼 A.15.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琦芮#5502;規格洽吳珮綾#2303
聯絡電話 (02)23070123
機關代碼 A.1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人 周琦芮#5502;規格洽吳珮綾#2303
聯絡電話 (02)23070123
傳真號碼 (02)23070121
電子郵件信箱 bess0409@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增購預算金額百分之30以下(新臺幣6,823,380元整)之權利,採購金額29,567,980元整,廠商需依契約各類型證照之單價價格核計,有效期限自機關有需求通知日起至116年0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首要需求部分於本局提供印製代碼之次日起45日內製作完成,其餘部分於本局提供證照代碼之次日起95日內製作完成,餘請參閱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印刷業廠商(經濟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C701))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首要需求部分於本局依招標規範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印製代碼之次日起45日內(以合約百分之35為上限)配合製作完成,報請本局驗收合格後,應於通知交貨次日起10日內交貨至交貨地點。 2.其餘部分於本局提供證照代碼之次日起95日內製作完成,報請本局驗收合格後,應於通知交貨次日起10日內交貨至交貨地點。 3.交貨期限詳如採購招標規範第六條第(二)、(三)項:製作成品、驗收及交貨事項。 4.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代碼 A.1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琦芮#5502;規格洽吳珮綾#2303
聯絡電話
(02)23070123
機關代碼
A.1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人
周琦芮#5502;規格洽吳珮綾#2303
聯絡電話
(02)23070123
傳真號碼
(02)23070121
電子郵件信箱
bess0409@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增購預算金額百分之30以下(新臺幣6,823,380元整)之權利,採購金額29,567,980元整,廠商需依契約各類型證照之單價價格核計,有效期限自機關有需求通知日起至116年0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首要需求部分於本局提供印製代碼之次日起45日內製作完成,其餘部分於本局提供證照代碼之次日起95日內製作完成,餘請參閱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印刷業廠商(經濟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C701))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首要需求部分於本局依招標規範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印製代碼之次日起45日內(以合約百分之35為上限)配合製作完成,報請本局驗收合格後,應於通知交貨次日起10日內交貨至交貨地點。 2.其餘部分於本局提供證照代碼之次日起95日內製作完成,報請本局驗收合格後,應於通知交貨次日起10日內交貨至交貨地點。 3.交貨期限詳如採購招標規範第六條第(二)、(三)項:製作成品、驗收及交貨事項。 4.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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