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汽機車號牌

交通部公路局 決標日:113/05/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彩鴻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526,308
原始預算
$ 99,527,440
底價金額
$ 99,527,44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代碼 A.15.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2 - 滾壓, 拉拔, 摺疊製鋼鐵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榮輝;規格監理組張鈞閔分機2309
聯絡電話 (02)23070123#5501
機關代碼 A.1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人 陳榮輝;規格監理組張鈞閔分機2309
聯絡電話 (02)23070123#5501
傳真號碼 (02)23071518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928@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後續擴充增購權利,廠商須依原契約條件及各型號牌之單價價格核計,增購金額不逾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期限由本契約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0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5樓5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佰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採購標的為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屬「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或「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濟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CA01或CA02)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工廠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註: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含網頁查詢資料,請列印查詢之資料檢具供審核。】 (3)納稅證明。 (4)如有分包廠商請檢附其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依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為拒絕往來廠商。 (三)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為:字體沖製、凹(凸)版印刷及沖壓圖案、雷射雕刻細微字及上漆屬主要製程,廠商應自行履行。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有關採購標的規格內容請洽詢本局監理組張鈞閔02-23070123轉2309。 (三)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未提供現場領標。 (四)履約地點為本局各區監理所(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代碼 A.1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榮輝;規格監理組張鈞閔分機2309
聯絡電話
(02)23070123#5501
機關代碼
A.1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人
陳榮輝;規格監理組張鈞閔分機2309
聯絡電話
(02)23070123#5501
傳真號碼
(02)23071518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928@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後續擴充增購權利,廠商須依原契約條件及各型號牌之單價價格核計,增購金額不逾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期限由本契約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0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5樓5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佰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採購標的為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屬「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或「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濟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CA01或CA02)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工廠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註: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含網頁查詢資料,請列印查詢之資料檢具供審核。】 (3)納稅證明。 (4)如有分包廠商請檢附其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依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為拒絕往來廠商。 (三)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為:字體沖製、凹(凸)版印刷及沖壓圖案、雷射雕刻細微字及上漆屬主要製程,廠商應自行履行。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有關採購標的規格內容請洽詢本局監理組張鈞閔02-23070123轉2309。 (三)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未提供現場領標。 (四)履約地點為本局各區監理所(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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