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013 招標中 (剩 12 天)

臺北區監理所宿舍拆除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公告日:115/06/23 截止日:115/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712,88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藍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84366#817
機關代碼 A.15.3.9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聯絡人 藍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84366#817
傳真號碼 (02)26884645
電子郵件信箱 lan1997@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A棟3樓第2會議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之誠信及執行之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A棟4樓秘書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後續宿舍拆除工程採購案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本案為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及C.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內);如為技師事務所,應附具A.技師執業執照及B.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A.建築師開業證書及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另若截止投標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日則為順延一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7.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林小姐 電話:02-26884366#818。 8.本所及交通部公路局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檢舉電話:(02)26885561,檢舉傳真電話:(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 地址:10863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廉政信箱:thbeth@thb.gov.tw。) 9.本案開放現場勘查作業,若有現場勘查需要之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之平日上班期間(上午9時至17時)辦理,並請於事先致電予秘書室 藍小姐( 電話:02-26884366#817)預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9
聯絡人
藍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84366#817
機關代碼
A.15.3.9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聯絡人
藍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84366#817
傳真號碼
(02)26884645
電子郵件信箱
lan1997@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A棟3樓第2會議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之誠信及執行之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A棟4樓秘書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後續宿舍拆除工程採購案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本案為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及C.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內);如為技師事務所,應附具A.技師執業執照及B.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A.建築師開業證書及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另若截止投標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日則為順延一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7.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林小姐 電話:02-26884366#818。 8.本所及交通部公路局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檢舉電話:(02)26885561,檢舉傳真電話:(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 地址:10863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廉政信箱:thbeth@thb.gov.tw。) 9.本案開放現場勘查作業,若有現場勘查需要之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之平日上班期間(上午9時至17時)辦理,並請於事先致電予秘書室 藍小姐( 電話:02-26884366#817)預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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