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15年12月31日前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擴充增購之權利,預估增購項目及數量為其他駐點服務1-3個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3萬68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A棟3樓第2會議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派駐人員勞權及維護本所資訊管理安全,並督促廠商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A棟4樓秘書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成本不受物價指數漲跌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登記有派遣業(IZ12010)、就業服務業(IZ12010)、就業服務業(I701011)、仲介服務業(JZ99050)或其他行業(營業項目具有派遣、仲介、勞務承攬相關等行業),前項業別或營業項目擇一符合即可。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本採購內容涉及資通安全,不允許外國、大陸地區廠商或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參與。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另若截止投標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日則為順延一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6.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本所企畫及裁罰科林先生 02-26884366分機426。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檢舉電話:(02)26886211,檢舉傳真電話:(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