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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4025 - 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監造契約訂有薪資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 資格標開標日前十年內,承攬並完成國內外道路工程交通資訊蒐集、交通控制系統或隧道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設計或監造服務工作,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在新台幣9,000萬元以上。
(2) 受委託契約金額累積達新台幣2億3,000萬元以上。
2. 人員特定資格
(1) 計畫主持人須為電子或電機相關工程執業技師,且具備交通控制系統規劃設計或監造10年以上之相關工作經驗。
(2) 設計及監造須各設計畫經理1人
a. 大專以上電子、電機、資訊、控制、通訊等相關科系畢業。
b. 應有工地施工、監造或規劃、設計等6年以上之相關工作經驗,且須擔任道路工程相關之8年以上交控、機電、中央監控、通訊傳輸或電腦系統規劃、設計或施工監造經驗。
(3) 參與本案設計服務(含緊急應變計畫專題研究)之工程人員需15人以上(不含計畫主持人及計畫經理)。其專業工程領域項目為交通、機電(含綠色能源)、電子、資訊、控制、通訊、交通控制及生態至少分2組別,且各組別應各佔2人以上(含),且需各設組長1人帶領該項工作,其學經歷如(4)規定。
(4) 組長級人員
a. 大專以上電子、電機、資訊、控制、通訊、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
b. 應有擔任道路工程相關之交控、機電、交通、中央監控、通訊傳輸或電腦系統規劃、設計或施工監造等其中之一以上, 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5) 監造組織人員及資格詳委託監造契約草案(附件五)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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