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BB1004 已決標公告

高屏地區公共藝術設置專案管理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雙宏知識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58,541
原始預算
$ 6,258,54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昀芳
聯絡電話 (05)3628111#219
機關代碼 A.1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聯絡人 李昀芳
聯絡電話 (05)3628111#219
傳真號碼 (05)3628653
電子郵件信箱 berry@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58,54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8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履約期限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a.主要人員資格證明。 b.業績證明。 (需檢附證明文件內容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規定)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a.主要人員資格證明:參與本案之團隊含有計畫執行主持人(計畫主持人更換須經機關同意)、專案經理及專案助理至少需各1人,參與本案團隊至少1人有工程 (土木或建築)專業背景(需載明學歷或經歷);其中計畫主持人應近5年內曾擔任國內外公共藝術設置專案管理計畫主持人案件至少5件(含執行中),須提送參與本案之「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 b.業績證明: (a)、曾完成國內外公共藝術設置專案管理經驗工作。(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 (b)、應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30條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揭露執行中專案管理案件基本資訊;須提送執行中「專案管理案件資料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昀芳
聯絡電話
(05)3628111#219
機關代碼
A.1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聯絡人
李昀芳
聯絡電話
(05)3628111#219
傳真號碼
(05)3628653
電子郵件信箱
berry@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58,54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8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履約期限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a.主要人員資格證明。 b.業績證明。 (需檢附證明文件內容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規定)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a.主要人員資格證明:參與本案之團隊含有計畫執行主持人(計畫主持人更換須經機關同意)、專案經理及專案助理至少需各1人,參與本案團隊至少1人有工程 (土木或建築)專業背景(需載明學歷或經歷);其中計畫主持人應近5年內曾擔任國內外公共藝術設置專案管理計畫主持人案件至少5件(含執行中),須提送參與本案之「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 b.業績證明: (a)、曾完成國內外公共藝術設置專案管理經驗工作。(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 (b)、應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30條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揭露執行中專案管理案件基本資訊;須提送執行中「專案管理案件資料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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