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69 已決標公告

淡江大橋特殊工項施工經驗書冊編印委託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加斌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6,850
原始預算
$ 1,466,8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顏士閔
聯絡電話 (02)89541626#277
機關代碼 A.15.3.6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
聯絡人 顏士閔
聯絡電話 (02)89541626#277
傳真號碼 (02)89541875
電子郵件信箱 yenshm@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4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本分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秘書室)或台中郵政50支6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說明書貳、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勞務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企劃書內容應包含廠商最近10年內與本案相關之製作實績經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節能減碳、綠色環保,本案採購僅提供本系統電子領標平台下載招標電子文件檔,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投標封,並請將標封單貼妥。 3.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放入標封。 4.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規定。 5.本分局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 6.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6
聯絡人
顏士閔
聯絡電話
(02)89541626#277
機關代碼
A.15.3.6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
聯絡人
顏士閔
聯絡電話
(02)89541626#277
傳真號碼
(02)89541875
電子郵件信箱
yenshm@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4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本分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秘書室)或台中郵政50支6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說明書貳、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勞務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企劃書內容應包含廠商最近10年內與本案相關之製作實績經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節能減碳、綠色環保,本案採購僅提供本系統電子領標平台下載招標電子文件檔,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投標封,並請將標封單貼妥。 3.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放入標封。 4.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規定。 5.本分局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 6.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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