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本分局(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2.本分局第7工務段(彰化縣埔鄉員鹿路5段2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300元2.設計圖光碟100元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本分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含以上)。
其他:1
專人領標:a.本處(台中市區三路段187號,04-22230085)、b.本處第七務段(彰化縣埔鄉員鹿路5段295號,04-8285507)領取。
其他:2
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招標文件本費:300元。
2. 施說明書(般條款)及施說明書(技術規定)請公路總局網站免費下載【www.thb.gov.tw→公路資訊→公告招標→招標文件下載】(下載時請併下載「施說明書修訂對照表」)。
3.A3縮影圖光碟本費:100元。
4.電領標費:15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
1.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2.電子領標者請自備投標封,並請將標封單貼妥。
3.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
4.本分局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
5.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