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ernyih@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3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以期能夠順利如期完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2.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82條B項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之[其他]之第1及3分項(P.3)說明如下:
其他:招標文件檔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檔,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招標文件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工本費:0元。2.電子領標費用: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用)。
其他:其他
1.電子領標者請自備投標封,並請將各標封單貼妥。2.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放入證件標封。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規定。3.「本分局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本(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 (案號113-116)
(1)「1.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一式三份),…」,更正為”1.電子領標者請自備投標封,...」。
(2)「3.本處檢舉信箱…」,更正為"3.本分局檢舉信箱..."。
2. 修正「投標須知第二十五項(P.9)載明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為1式1份及其他:服務建議書15份」,更正為”其他︰詳本投標須知第82條C、E項。
3. 修正原投標須知第八十二、其他須知B.投標廠商資格(二)特定資格(P.20)所載「…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更正為”…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包括國內外公路、軌道、機場場站、水利、海事工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開發等案件相關環境影響評估、調查研究、規劃設計、分析監測服務工作)…”。
4. 修正之文件內容,請至原取得招標文件之網址或處所,重新下載或索取,無須再次付費。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