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jw7510@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工本費:0元。2.電子領標費用: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用)。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本分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或台中郵政50支60號信箱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 11 月1日~113年12月31日(預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電子材料零售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F219010」之公司或行號)或電子材料批發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F119010」之公司或行號)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郵購領標:本分局。[2]專人領標:本分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04-22230085)[3]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並請將標封單貼妥。2.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3.本分局檢舉電話:04-22237587、本分局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本分局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
4.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1號
電話總機:(049)237058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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