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ynglyng@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60日曆天完工,本工程總工期:分為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成新植部份、撫育與其他工項部份365天,合計425日曆天。餘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營業項目登記有案之庭院、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廠商。
(2) 廠商負責人或其受雇人,至少1人須具有專業之園藝、農藝、林業技師或行政院勞動部核發之各級造園施工或園藝技術士與專業之修剪合格證(相關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 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所僱用之專業技術人員其薪資或勞健保證明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3.
領標期限
⾃公告⽇起⾄截⽌投標⽇⽌。
4.請⾃⾏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5.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6.如書寫押標⾦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7.廠商負責⼈未出席由代理⼈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8.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9.履約期限:由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60日曆天完工,承攬廠商應依機關所訂定開工日填具開工報告送機關備查,本工程總工期:分為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成新植部份、撫育與其他工項部份365天,合計425日曆天。(工期之計算包含例(休)假日禁止施工在內)。(1)撫育與其他工項部分:新補植後之植栽撫育保固期為定植檢查合格日後起算一年(365日曆天)。(2)保固期滿後,辦理驗收。
10.(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信箱:ethics4@thb.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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