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4A001 已決標公告

台11線6k~66k海岸侵蝕路段路基監測及防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790,639
原始預算
$ 19,790,63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企劃科邱翊偉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7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花蓮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企劃科邱翊偉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7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vf422002@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契約簽訂生效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15日內提出工作計畫書,餘各工作階段詳補充條款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版本(工程會範本修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廠商資格:技術顧問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等、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B.人員資格: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其專業應包含土木、大地、地質、測量、水保等項目。b.計畫主持人須為所需專業相關執業技師且符合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有土木或大地或測量技師執業資格。c.協同主持人應須符合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有土木或大地或測量技師執業資格。餘詳投標須知第82點。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3.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5.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5年3月31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分局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6.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7.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並參考投標須知第76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企劃科邱翊偉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7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花蓮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企劃科邱翊偉
聯絡電話
(03)9962501#3207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vf422002@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契約簽訂生效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15日內提出工作計畫書,餘各工作階段詳補充條款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版本(工程會範本修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廠商資格:技術顧問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等、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B.人員資格: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其專業應包含土木、大地、地質、測量、水保等項目。b.計畫主持人須為所需專業相關執業技師且符合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有土木或大地或測量技師執業資格。c.協同主持人應須符合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有土木或大地或測量技師執業資格。餘詳投標須知第82點。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3.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4.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5.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5年3月31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分局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及議價日期另訂。 6.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與資格標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7.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並參考投標須知第76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8.(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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