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D004 已決標公告

獨立山工務段115年度環境清潔整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凡來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56,888
原始預算
$ 1,436,469
底價金額
$ 1,430,000
決標折數
94.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林毓彥
聯絡電話 (03)9962501#1113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獨立山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秘書室林毓彥
聯絡電話 (03)9962501#1113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lcy0216@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且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本次招標(第1次招標)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進行審標、決標;如有下列無法決標之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決標: a.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b.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c.均無符合需要者。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有關廠商報價時不得隨意調整固定費用部分。★ ★4.其他費用部分廠商請確實填寫,不得書寫0元,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5.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108萬0,761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6. 空白標單之項目1及2為固定費用,不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利潤,保險及管理費(含僱主意外責任險)、清潔及材料用品費」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營業稅」按規定比例列計)。★
其他: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1.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2.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林毓彥
聯絡電話
(03)9962501#1113
機關代碼
A.15.3.4
單位名稱
獨立山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秘書室林毓彥
聯絡電話
(03)9962501#1113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lcy0216@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且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本次招標(第1次招標)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進行審標、決標;如有下列無法決標之情形,致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決標: a.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b.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 c.均無符合需要者。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有關廠商報價時不得隨意調整固定費用部分。★ ★4.其他費用部分廠商請確實填寫,不得書寫0元,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5.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108萬0,761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6. 空白標單之項目1及2為固定費用,不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利潤,保險及管理費(含僱主意外責任險)、清潔及材料用品費」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營業稅」按規定比例列計)。★
其他: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1.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2.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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