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au0038@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辦理開工。本工程期限40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備以下營業項目其中一款者:丙等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專業營造業)、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冷凍空調工程業、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室內輕鋼架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業等。備註:經濟部98年4⽉2⽇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程序」本次招標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其他:領標期限
:⾃公告⽇起⾄截⽌投標⽇⽌。
5.請⾃⾏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6.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7.如書寫押標⾦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8.廠商負責⼈未出席由代理⼈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9.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0.(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信箱:ethics4@thb.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