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5016837 已決標公告

「台9線351K+740~353K+250賓朗外環段道路新闢工程」通車祈福典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樣文創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5,000
原始預算
$ 1,488,18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宜靜
聯絡電話 (08)7893456#1702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李宜靜
聯絡電話 (08)7893456#1702
傳真號碼 (08)7862156
電子郵件信箱 msslij@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7/10
原公告日 115/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卑南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11日至115年8月31日期間(擇其中一日)祈福典禮完成日止。(屆時如配合上級機關因故祈福典禮日期延期,得標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其他休閒服務業(J799990)、運動表演業(J803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符合以上其中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經本機關電話通知10分鐘內)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八、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約)。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更正投標須知第68點(2)及招標規範第肆點內容為:北上側路堤段;採購契約第七條及招標規範第参點:履約期限等」,上述相關電子檔重新上傳,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11550196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3
聯絡人
李宜靜
聯絡電話
(08)7893456#1702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李宜靜
聯絡電話
(08)7893456#1702
傳真號碼
(08)7862156
電子郵件信箱
msslij@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7/10
原公告日
115/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卑南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11日至115年8月31日期間(擇其中一日)祈福典禮完成日止。(屆時如配合上級機關因故祈福典禮日期延期,得標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其他休閒服務業(J799990)、運動表演業(J803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符合以上其中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經本機關電話通知10分鐘內)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七、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八、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約)。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更正投標須知第68點(2)及招標規範第肆點內容為:北上側路堤段;採購契約第七條及招標規範第参點:履約期限等」,上述相關電子檔重新上傳,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 #11550196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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