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40427 已決標公告

台17線191K+128茄萣橋全橋改建工程委託可行性評估及規劃設計(含測量及地質探查)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標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54,775
原始預算
$ 19,554,77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佩螢
聯絡電話 (08)7893456#2009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陳佩螢
聯絡電話 (08)7893456#2009
傳真號碼 (08)7862184
電子郵件信箱 srqp05bb@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7/22
原公告日 113/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3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01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履約期限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版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其中之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I.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I.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分局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本工作前期承載及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及特檢報告之相關文件資料已一併公告。 六、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優勝廠商序位)(3)議(價)約。 七、本局、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8-7862181、傳真電話:08-7862180)。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招標文件內,公告資料電子檔重新上傳」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依規定延後,時間詳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1135001602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投標須知補勾選第76條、第77條修正內容說明以利閱讀及標封截止投標、開標日期修正」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依規定延後,時間詳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11350021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佩螢
聯絡電話
(08)7893456#2009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陳佩螢
聯絡電話
(08)7893456#2009
傳真號碼
(08)7862184
電子郵件信箱
srqp05bb@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7/22
原公告日
113/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3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01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履約期限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版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其中之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I.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I.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分局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五、本工作前期承載及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及特檢報告之相關文件資料已一併公告。 六、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優勝廠商序位)(3)議(價)約。 七、本局、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8-7862181、傳真電話:08-7862180)。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招標文件內,公告資料電子檔重新上傳」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依規定延後,時間詳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1135001602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投標須知補勾選第76條、第77條修正內容說明以利閱讀及標封截止投標、開標日期修正」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依規定延後,時間詳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11350021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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