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081720 已決標公告

112~116年度台9線草埔森永隧道隧道自衛消防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將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676,132
原始預算
$ 125,676,13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A.15.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宏銘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4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交控中心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張宏銘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4
傳真號碼 (08)7862188
電子郵件信箱 mozart@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1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總)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3
原公告日 112/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3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大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經營(從事)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業務(行業)【(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從事防(救)災業務(保全業I9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處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七、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優勝廠商序位)(3)議(價)約。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之同性質或相當的勞務保全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提出證明文件:單次契約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億2,000萬元以上。 ●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低於預算金額1/10(新臺幣壹仟參佰萬元以上)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更正公告,更正內容為「修正工作說明書第參、第伍點等內容」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宏銘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4
機關代碼
A.15.3.3
單位名稱
交控中心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張宏銘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4
傳真號碼
(08)7862188
電子郵件信箱
mozart@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1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總)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3
原公告日
112/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3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大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經營(從事)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業務(行業)【(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從事防(救)災業務(保全業I9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處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五、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六、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七、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優勝廠商序位)(3)議(價)約。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之同性質或相當的勞務保全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提出證明文件:單次契約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億2,000萬元以上。 ●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低於預算金額1/10(新臺幣壹仟參佰萬元以上)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更正公告,更正內容為「修正工作說明書第參、第伍點等內容」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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