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68元。
開標地點
403本分局開標室(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分局發包小組)
履約地點
︰彰化縣芬園鄉。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本標案異動設計圖、固定費用表、補充條款等附件及增加生態檢核報告附件,凡已領招標文件者,請持原收據逕向原購領單位換領新招標文件;另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本案照原訂113年8月1日開標,特此公告。
※本案廠商得請求提出釋疑期限,截止日期為113年7月26日。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板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資本額2500萬元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3.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分局(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分局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3.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68元。3.電子領標:284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2.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回郵郵票17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分局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thicstwo@thb.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其它】:
1.本日為資格審查標 。
2.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3.投標時應提送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及簡 報各13份,份數不足時列為不合格標。
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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