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02 已決標公告

所本部新能源實習修護工廠裝修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宅秀室內裝修設計工作室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50,000
原始預算
$ 7,5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代碼 A.15.3.1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婉菱
聯絡電話 (02)82218830
機關代碼 A.15.3.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聯絡人 吳婉菱
聯絡電話 (02)82218830
傳真號碼 (02)22238205
電子郵件信箱 az59@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因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汽車修護技工訓練轉型目標,本案將透過既有實習工廠優化,進行空間與軟硬體設備整合規劃,提供互動學習場域及開創未來教學環境,依循進步前瞻、追求卓越的核心價值完成新能源實習修護工廠建置後,希冀培育優質電動車修護人力、提升電動車修護安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所本部第2會議室(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傳達室(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統包工程含設計、簽證及施工,自決標日起至驗收合格止,預定完工日為民國115年8月31日前(含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投標廠商之行業類別應至少為下列其中一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登記範圍須包含專業設計)。 4.如以事務所投標者,應檢附負責人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 英文。 三、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 四、依據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發布,電子 領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六、截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婉菱
聯絡電話
(02)82218830
機關代碼
A.15.3.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聯絡人
吳婉菱
聯絡電話
(02)82218830
傳真號碼
(02)22238205
電子郵件信箱
az59@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因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汽車修護技工訓練轉型目標,本案將透過既有實習工廠優化,進行空間與軟硬體設備整合規劃,提供互動學習場域及開創未來教學環境,依循進步前瞻、追求卓越的核心價值完成新能源實習修護工廠建置後,希冀培育優質電動車修護人力、提升電動車修護安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所本部第2會議室(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傳達室(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統包工程含設計、簽證及施工,自決標日起至驗收合格止,預定完工日為民國115年8月31日前(含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投標廠商之行業類別應至少為下列其中一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登記範圍須包含專業設計)。 4.如以事務所投標者,應檢附負責人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 英文。 三、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 四、依據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發布,電子 領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六、截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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