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MVO1142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危險感知教育平台新增汽車情境影片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詩柏夏廣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0
原始預算
$ 3,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歡瑩
聯絡電話 (02)27630155#203
機關代碼 A.15.3.14
單位名稱 駕駛人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聯絡人 徐歡瑩
聯絡電話 (02)27630155#203
傳真號碼 (02)27668690
電子郵件信箱 shinny@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在履約期限內,因相關政策須採購其他動畫及文案,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及內容為擴充⾦額200萬元,保留期間⾄115年10⽉31⽇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核算付款(金額四捨五入),以換文⽅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07
原公告日 114/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9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0 10:00
開標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所停⽌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需檢具「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服務建議書1式15份、領標電子憑據)。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2項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準⽤最有利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式辦理,開標⽅式第1階段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廠商由本所通知參加第2階段之評選作業,經評定為優勝之廠商依序另⾏通知辦理第3階段議價(約)。本案採固定⾦額決標,新臺幣380萬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1⽉10⽇前,以書⾯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5,傳真:27477599)。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歡瑩
聯絡電話
(02)27630155#203
機關代碼
A.15.3.14
單位名稱
駕駛人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聯絡人
徐歡瑩
聯絡電話
(02)27630155#203
傳真號碼
(02)27668690
電子郵件信箱
shinny@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在履約期限內,因相關政策須採購其他動畫及文案,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及內容為擴充⾦額200萬元,保留期間⾄115年10⽉31⽇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核算付款(金額四捨五入),以換文⽅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07
原公告日
114/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9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0 10:00
開標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所停⽌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需檢具「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服務建議書1式15份、領標電子憑據)。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2項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準⽤最有利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式辦理,開標⽅式第1階段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廠商由本所通知參加第2階段之評選作業,經評定為優勝之廠商依序另⾏通知辦理第3階段議價(約)。本案採固定⾦額決標,新臺幣380萬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1⽉10⽇前,以書⾯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5,傳真:27477599)。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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