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收文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與採購標的有關者,包含會展、展覽或高齡、銀髮、健康產業推廣等服務項目。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302010通訊稿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與本案服務範圍及項目相關之公司或商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請詳閱「招標規範說明書」及「評審須知」等招標文件)。
二、需檢具「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電子領標憑證、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三、開標方式第1階段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廠商由本所通知參加第2階段之評審作業,經評定為優勝之廠商依序另行通知辦理第3階段議價。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新臺幣104萬8,000元整。
四、本案奉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等相關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得逕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標。
五、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6月4日前,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128,傳真2747759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